大庆车市将有新变化 买车享受这些优惠你要知道

作者:戴小民 来源:大庆网
2017-07-13 08: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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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7月13日讯 7月1日起,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取代了施行12年之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出台后,在“捆绑销售”、“加价提车”、“异地购车”等方面更大程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这一系列新政,消费者有哪些期待?经销商有哪些看法?新政的理想真的能照进现实吗?打破销售渠道,我市车市会否出现新变化?就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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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有哪些干货?

●37条新《办法》,有15条都与消费维权有关,占新《办法》比重的40%,对于消费者是一个利好消息

●“七不得”1.不得强制保险,2.不得强制落户,3.不得违法销售,4.不得违反明示,5.不得拖延手续,6.不得加价卖车,7.不得限制户籍

●“八必须”1.必须自愿、公平、诚信、自愿;2.必须守三包、重售后;3.必须签订销售合同;4.必须告知配件情况;5.必须按时处理投诉;6.必须保证档案10年;7.必须要给与行政处罚;8.必须保证10年配件

新政对消费者和经销商有何影响?

●新规对大庆汽车4S店的影响,在短期内是比较小的。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大庆汽车销售市场以4S店为主导的汽车销售和服务模式,仍将是主流

●这次新政,为经销商“撑了腰”。新政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经销商的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以及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禁止经销商加价销售”以及“拓宽新车销售渠道”等内容能真正落到实处,为购车者带来真正的福利

新政对我市汽车市场有何影响?

●随着新《办法》的落地,打破单一销售模式,我市汽车市场正在悄然兴变,大庆汽车城项目已全面开工,线上汽车超市“落地”,大庆航母级车企即将问世

●新规的实施,从长远来看有助于使经销商和厂商的沟通变得更公开、平等。虽然厂商还是会强势一点,但经销商得到的话语权会更多。未来,一定会有新的第三方渠道进入,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1 新政的理想难以照进现实

7月1日起,关系消费者购车和经销商卖车的新《办法》正式实施。按照政策要求,经销商卖车不再需要汽车厂商授权,并且明令禁止经销商加价卖车、强制购买保险、配件等行为。在政策落地的首日,某大型家电经销商还宣布首家汽车超市即将开业。种种迹象都表明,政策的放开会为广大消费者和想进入汽车销售领域的企业带来多重利好。

然而,事实是否如大家猜测的那么美好呢?

7月10日,是《新办法》实施的第10天,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对我市一些4S店进行了走访。记者走访发现,汽车经销商确实知道新《办法》,但尴尬的是并没有落实。

在一家品牌车4S店内,记者向一位销售人员咨询一款去年年末上市的商务车。销售人员说,这款车的售价是328000元。当记者问及是不是交了全款就可以把车提走?销售人员却表示,该车整个东三省就这一辆,车已经贴了防爆膜和装甲底板,这个需要额外加2万元,同时,还要购买车险,也是2万元左右。

当记者问及7月1日后不是不允许捆绑销售吗?销售人员笑着表示,“那就是一个规定,厂家车少,不够卖,老板拿到这台样车非常不容易。你可以选择平价订车,但得等,等到什么时候能提车就说不好了。”

在另一家品牌汽车4S店内,记者询问是不是全款就可以把车提走时,销售人员说得买一份1万元的车险。记者又问不是不可以捆绑销售吗?销售人员说:你买1万元的保险,我们给你返5000元,这优惠力度你到外面的保险公司根本买不到。

而在一家汽车4S店门口,记者碰到了一对正准备离开的夫妻。记者了解到,两人看中了一款售价40多万的四驱车,就要签约了,销售人员说需要买搭配的保险。夫妻俩生气地表示:“不是掏不起这个钱,主要是他们提供的保险公司我都没有听说过,捆绑销售太让人生气。”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汽车销售店,除了特价车型,优惠车型,但凡市场热销的车型,基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捆绑销售的现象。

“在目前新车销售增幅收窄的大环境下,除了少数需要加价的车型,其余新车裸车价在大幅优惠后,几乎没有利润,有的甚至赔钱走量。收取保险费、上牌费,销售各类礼包,加装精品,成为新车销售环节最重要的利润来源。要想买‘裸车’,要想不‘加价’,很难实现。”一位销售人员表示。新《办法》第十条规定:“应明示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从记者走访来看,新政的理想目前还难以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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