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兴安·八个十佳”推荐评选活动参评文体场馆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2017-05-05 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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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文体中心

“点赞兴安·八个十佳”推荐评选活动参评文体场馆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中心坐落于加格达奇甘河南岸,2013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其建筑外形设计似一只蓄势待发的雪豹,有大兴安岭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美好寓意,是黑龙江省最为现代化多功能的场馆之一。主要功能区包括主馆、副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功能区还包括壁球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乒乓球区、网球区等,中心内部功能区划分及设备设施一流,具备承接国家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高级别单项体育赛事的能力,同时,馆内配有专业舞台灯光,可举办文艺演出活动,投入使用至今已相继承接了黑龙江省篮球锦标赛、排球锦标赛、乒乓球锦标赛等省级体育赛事,并成功举办了国家文联下基层送温暖大型文艺演出。 目前,文体中心已成为大兴安岭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阵地,在满足竞技体育赛事需求的前提下,现已成为我区广大人民群众运动健身的最佳场所。目前,场馆部分项目低收费乃至免费面向社会开放,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

地区艺术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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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艺术剧院始建于2001年8月,2002年投入使用,总面积为5238.80平方米,是集大型排练演出、文化娱乐、大型会议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场所。剧院内设综合多功能排练厅,舞蹈、声乐、话剧、器乐排练厅等。剧场能容纳580人(软)坐席,舞台新安装了LED大屏,增添了部分舞台灯光设备,更新了音响设备,剧场整体功能基本齐全和完善。 为满足林区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艺术剧院实现了现有场馆资源与群众艺术馆共享。群众艺术馆现有的群众舞蹈队、合唱队、管弦乐团、老年艺术健身队及各项文化辅导班进驻艺术剧院,弥补艺术馆场地不足的同时,艺术剧院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剧院剧场在保证排练演出的前提下,利用闲置时间有选择性地向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使用。用于举办公益性的文化演出活动,加大了公益性的灵活性,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闲置场所允许民间健身团体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使用,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丰富山城人民业余文化生活。

地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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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一所地级公共图书馆,多年来以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为轴线,以创先争优文明服务为中心,倡导全民阅读,树立“书香兴安”品牌形象。同时,为建设学习型“兴安首府”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积极有效地开展读者服务与文献信息服务,逐步扩大免费开放范畴,充分发挥图书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宣传阵地作用,为全区人民提供优质、文明、高效便捷的借阅环境。 地区图书馆馆舍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自动化设备比较齐全,办公基本实现自动化,使用Interlib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借阅图书,馆内供读者使用的计算机60台,拥有馆藏21万册,其中图书19万册,古籍0.6万册,报刊1万册。古籍藏书是该馆的特色馆藏,珍藏的《东坡先生全集》《文心雕龙》以及《读史提要录》等五种珍贵古籍列入国家善本书目。地区图书馆年均接待读者约5万多人次,借阅书刊近3万册次。

呼玛县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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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博物馆位于呼玛镇正棋路呼玛县城中心。博物馆造型犹如黑龙江流经呼玛县城江段的曲线弧形。占地面积2420平方米,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余万元。

该馆共分历史陈列、发展史、专题文化、自然地理、城市规划、临展6个厅。设计理念是以黑龙江流经呼玛县城江道的轨迹曲线为思路变形演绎而成。整个设计造型力求行云流水,叙述着呼玛县的红色文化、采金文化、抗联文化、知青文化和民族文化。 呼玛县博物馆是一座以呼玛地域自然、历史、文化为主题的自然人文历史与科学艺术类博物馆,是呼玛地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史料来展示呼玛自然地理、人类活动、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是人们了解呼玛的重要窗口,有藏品2000余件(套),包括历史文物、艺术品、自然标本、民族文物等,集史料研究、文物收藏、文化传承、科学传播、观光休闲、综合文化服务融为一体,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文化品位的现代综合性博物馆。

呼玛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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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黑河专署筹建呼玛县人民文化馆。始建于1952年10月,是一座160平方米土木结构文化馆舍,1953年更名呼玛县文化馆。1966年,文化大革命,文化馆工作被迫停止。1972年文化馆恢复工作。1977年4月,重建200平方米馆舍。馆舍遭受火灾,文化馆迁至县图书馆。1978年重建。2002年新建1500平方米文化馆新馆,2003年迁入新馆。2008年原址维修改造。2010呼玛县文化馆遭受暴风雨灾害,进行了维修。现馆使用至今。

呼玛县文化馆自建立以来,共搜集、整理、改编、创作歌曲、话剧、绘画及文学作品等1000余部,获得黑龙江省级奖作品100余件,被评定为三级馆。 2009年,呼玛县鄂伦春族剪纸、鄂伦春族斜仁柱、鄂伦春族萨满祭祀、鄂伦春族传统服饰和鄂伦春族萨满服饰被列入黑龙江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3年由于呼玛县文化馆群众文化工作突出,被省文化厅授予“百馆千站”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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