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松花江畔,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广场。
江风带着水汽,三三两两的市民游客嬉闹散步,一派悠然。广场上一字排开的宣传展板和几件“特殊展品”,让不少人的脚步停了下来。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普法宣传。电鱼设备、地笼、绝户网——这些在执法行动中收缴的非法渔具,被哈尔滨市公安局的民警搬到了江边。从“案发现场”到“普法现场”,一词之差,折射的是公安机关从“末端打击”向“前端治理”的执法理念之变。
当天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此举行“拒绝非法捕捞、守护水域生态”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传手册1000余份、禁渔普法宣传单5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用沉浸式、场景化的方式让法律条文“看得见、摸得着”。
让渔具“开口说话”
在宣传展区,一件件非法渔具整齐陈列,像是无声的“物证”。“您看这张密目绝户网,网眼比指甲盖还小,大小鱼虾一旦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民警拿起一张渔网向人群展示,“用它捕捞,等于把这片水域的渔业资源一锅端。”
旁边,LED宣传车循环播放着非法捕捞警示宣传片。画面虽短,却将“毁灭性捕捞”几个字的分量,直观地展现出来。
实物展示、视频警示、现场讲解——三种方式叠加,搭建起立体的“法治课堂”。许多市民表示,以前只知道不能随便捕鱼,却不知道一张网、一根线背后的法律后果竟如此严重。民警趁热打铁,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传手册和禁渔普法宣传单,把“为什么禁、禁什么、怎么罚”讲清讲透。
把法律讲进群众心里
光有展品还不够。活动现场,民警拿出“以案释法”的看家本领,从近年查办的非法捕捞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逐一拆解。
休闲垂钓和非法捕捞,界限到底在哪?禁渔区、禁渔期、禁用渔具,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电鱼、毒鱼、炸鱼,分别要承担怎样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这些群众最关心,也最容易产生误区的问题,民警一条一条掰开揉碎地讲。
“少量捕捞不算违法”“江边随便钓钓鱼不犯法”……面对这些流传甚广的错误认知,民警没有简单否定,而是从生态链条的角度讲清道理:非法捕捞不只是多捞几条鱼的小事,它破坏的是水域生态平衡,损害的是生物多样性,透支的是子孙后代的生态家底。
听完民警的宣讲,围观的群众频频点头。一名小学生陪爷爷遛弯经过展区,看完宣传片后认真地说:“原来电鱼、炸鱼对松花江的生态环境影响这么大。以后我一定告诉同学和家人,保护松花江,拒绝非法捕捞,发现偷捕的也要举报。”
不少垂钓爱好者主动上前咨询规范垂钓的要求,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禁渔规定,争当松花江生态的“民间监督员”。
构建警民共治“护渔网”
一场普法活动的意义,不止于让群众听懂了。更关键的是,它要在执法机关与公众之间架起一座长效沟通的桥梁。
活动现场,民警同步公开了违法线索举报渠道与联系电话,号召市民积极举报江面偷捕、岸边私设捕捞工具、市场售卖非法渔获物等线索。群众不仅知道了什么不能做,更知道了发现了问题该找谁、怎么报。
从单向普法到双向互动,从执法者“单打独斗”到警民“协同共治”,这场江畔活动传递出的,是一种更加开放、更加可持续的生态治理思路。
据悉,哈尔滨市公安局将持续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宣传引导与从严打击双向发力,常态化深入沿江广场、社区、水产经营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加大江面巡航、无人机空中巡查、岸线定点排查力度,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松花江畔,普法课暂告段落,但守护一江清水的行动仍在继续。正如现场一位民警所言:“把法律讲到群众心里,把防线筑在群众身边——这才是最好的护渔。”
(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编辑:周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