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呼中区弘扬“枫桥经验”精神培养“法律明白人”助推基层治理

大兴安岭呼中区弘扬“枫桥经验”精神培养“法律明白人”助推基层治理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1-1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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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呼中区围绕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制定方案,全面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工程,目前,通过遴选、公示、培训、考核等程序,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6人,他们活跃在基层法治建设一线,在收集社情民意、政策法规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逐渐成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严把入选关,规范“法律明白人”遴选。区司法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组织各镇政法委员及司法所所长召开呼中区社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会议。各镇各社区认真按照《呼中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严把入选关,通过自荐、社区推荐、审查公示、核准建档等程序,在全区5个社区共确定“法律明白人”16名,向他们颁发了证书和徽章,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

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能力素质。呼中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实用化,以民法典、人民调解技巧等内容为基础,讲授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组织社区“法律明白人”先后到呼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大街等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游览参观,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各个法治造型前纷纷驻足观看,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品味法治大餐,充分感受到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定期排查走访,将微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为使法律明白人能够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等优势,积极开展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等活动,在群众中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呼中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法律明白人”及司法所、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百余次,共调解矛盾纠纷二百余件,调解率100%。呼中区无因纠纷调解不及时、不得当而导致的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发生。

开展“联动调解”,将较大矛盾纠纷化解在区内。成立“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了“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召开了“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同时,与黑龙江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西林吉、卫东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衔接联动协议,依法依规依情依理共同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司法所、法院、派出所联动调解大型矛盾纠纷5起,“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明显。

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贴近基层群众优势,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合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3年采山季,以四川彝族为主的外来采山人员剧增,因工资问题与召集人发生纠纷事件,数百人集体到政府反映问题,得知此事后,由司法局牵头,联合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前往碧水镇、呼源镇与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示之以利害的方式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历时三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两起大型矛盾纠纷案件。

开展“分流调解”,将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中心。呼中区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导向,全面推进呼中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成立了呼中区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根据现有非诉讼法律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先后成立残疾人调解委员会、工商联调解委员会、退役军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公证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优势作用,积极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构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呼中区将继续弘扬“枫桥经验”精神,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贴近基层群众、贴近群众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四所一庭”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法治保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周慧颖)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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