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该院受理此案件后,决定对该起故意伤害罪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人民监督员在了解相关案情后,为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主动到甲某学校了解其日常情况和性格品性。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当事人的悔罪情况、后续的处理结果等后,发表意见,“甲某年龄比较小,犯错之后也主动承认错误,认真悔罪,家长也积极赔偿被害人。我在此之前也和他的老师、同学了解过他,小孩平时表现不错,这次为了‘哥们儿义气’冲动打仗,我们也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支持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到学校,为孩子们作法治小课堂的宣讲。
同时,该院利用“检格”+“网格”群,将一些真实案例改编成的小故事,转发到群中,努力让家长更加重视对孩子的法律知识教育。家、校、检共同合作,用心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人民监督员是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能够帮助检察机关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将切实落实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十种方式”,深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周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