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检员” 监督“零距离”

案件“质检员” 监督“零距离”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3-12-27 15:13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近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该院受理此案件后,决定对该起故意伤害罪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人民监督员在了解相关案情后,为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主动到甲某学校了解其日常情况和性格品性。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当事人的悔罪情况、后续的处理结果等后,发表意见,“甲某年龄比较小,犯错之后也主动承认错误,认真悔罪,家长也积极赔偿被害人。我在此之前也和他的老师、同学了解过他,小孩平时表现不错,这次为了‘哥们儿义气’冲动打仗,我们也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支持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到学校,为孩子们作法治小课堂的宣讲。

同时,该院利用“检格”+“网格”群,将一些真实案例改编成的小故事,转发到群中,努力让家长更加重视对孩子的法律知识教育。家、校、检共同合作,用心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人民监督员是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能够帮助检察机关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将切实落实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十种方式”,深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周慧颖)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