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校车服务公司落实企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生乘车安全,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结合夏季行动集中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组织交警部门深入全市校车企业,开展开学季校车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检查校车安全设施,督促企业与校车驾驶人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等多种形式,从源头筑牢校车安全防线。
观看警示教育片
交警部门组织校车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片,向驾驶人发放宣传单,对驾驶人提出要求:要按照指定路线接送学生,禁止随意改变运营路线;车辆灭火器、救生锤、安全带等须保持安全有效;校车须进行备案、审批,驾驶人和车辆资质必须齐全正规;接送学生须在指定地点停靠,坚决落实监护权转移期间的监管责任;校车驾驶人要严格杜绝酒驾及隔夜酒、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逆行抢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检查校车安全设施
交警对校车的灭火器、安全锤、座椅安全带、停车指示牌、逃生门、警示灯等设施进行检查,并向驾驶人讲解遇紧急情况时如何正确使用车载灭火器,提示驾驶人及照管员在行车前要务必提醒学生或为学生系好安全带,防止发生意外时对学生造成伤害。交警还对校车标识牌和驾驶人资质进行核查,要求必须取得教育部门、交管部门核发的校车标识牌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取得校车准驾资格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交警部门深入校车服务公司,查看企业对驾驶人日常教育培训情况,检查校车企业与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保障校车安全运行,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联合开展警示教育
此外,交警部门还与教育部门联合对校车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要求他们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校车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杜绝交通事故,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学生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周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