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助一只受伤“大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救助一只受伤“大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10-2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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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有市民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鹰”,一查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么问题来了遇到“落单”的野生动物我们应该如何正确救助你知道吗?10月,秋季候鸟迁徙。不过,总有一些野生动物“落单”或发生意外。近日,一只珍稀鸟类“落难” 受伤,冰城民警及时进行了救助,不仅彰显了城市平安的守护者和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大爱情怀,更见证了一段人、鸟、城和谐相处、相依相伴的暖心故事。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城乡路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警民联手,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保护动物红隼。

10月24日中午,城乡路派出所接到居民报警称,在道里区职工南街与铁顺街附近一单位院内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鹰”,因为右侧翅膀根受伤,无法正常飞行,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小鹰”头顶、颈部呈蓝灰色、嘴蓝灰色,背、肩和翅上砖红色、黑色鹰爪,眼神比较凶猛,不让人接近,疑似鹰类动物。这只“小鹰”因右侧翅膀根部受伤,无法飞翔,但会快速奔跑,民警双手戴上防割手套,在同事和居民“合围”之下,小心翼翼的将受伤的“小鹰”抓住,以免它发生意外,回所后,一边找来纸壳箱为“小鹰”搭建小窝,一边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经相关部门确认,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民警为红隼暂时投喂生肉片及饮用水。民警发现,这只红隼的翅膀根部伤势严重,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为了给受伤的小鸟提供专业救治,民警立即驱车将红隼送到松北国家湿地公园救助站。民警与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商议,由救助站对红隼进行专业救护、喂养,待伤势痊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原地静候救护人员到来,切莫盲目施救、围观拍照,以免遭受攻击,也确保动物能够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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