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落实“十二个一”行动 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

呼玛县:落实“十二个一”行动 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10-12 17:4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摄影 王婷 周岩 穆岩)

年初以来,呼玛县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十二个一”行动的重要抓手,在治理上下定决心,在履职上强化担当,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切实营造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

眼下正是秋收的关键期,入山从事农业生产人员逐渐增多,针对可能造成河湖四乱的实际,这几天,呼玛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派出检查队伍,经常性深入河湖沿岸开展检查,对可能发生的河湖四乱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了清四乱成果不断巩固。

呼玛县呼玛镇荣边村村民赵希波看着清澈的呼玛河开心的告诉记者,这两年的(呼玛河)河水挺好,挺清亮的,鱼也挺多,环境改善的也不错,大伙儿没啥事儿都拿着鱼钩上河边钓钓鱼、溜达溜达,开开心、散散步,很不错。

呼玛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文军介绍说,我们经常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对重点的隐患河段,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检查。

 年初以来,呼玛县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狠抓关键,成立呼玛县河湖长制作战指挥部,切实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明确、三落实”;县主要领导多次实地查看,召开专题会议,狠抓关键环节,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印制发放《呼玛县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攻坚战的公告》,强化政策和法规宣传。切实推进河湖治理走向深入。

与此同时,呼玛县深入落实“十二个一”行动,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通过建章立制,坚持常态化排查、督导、履职、执法、宣传,促进了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达到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推动了全县水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有效落实。

呼玛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局长李延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凝聚各成员单位的合力,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真正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自觉关心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责任编辑:许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