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黑龙江延迟企业复工复业至2月9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复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通知要求,企业复工复业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业。

紧急通知!黑龙江延迟企业复工复业至2月9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2020-01-31 07:22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复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

通知规定,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转必需(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如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如食品生产、物流运输、超市卖场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通知要求,企业复工复业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业。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回本省的人员,各地、各部门及所在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本省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全覆盖、不遗漏。同时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旅游、文化娱乐、九小场所等其他行业要依据国家及我省相关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

(李美时)

【责任编辑:王晗】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