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指挥部第2号公告
为有效防控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九小场所”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足疗、酒吧、茶庄(社)、咖啡厅、球馆、健身房等休闲健身场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补习班等教学场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营业(上课)。重新营业(上课)时间,以通知或公告为准。
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如小旅店、小商店、小洗浴、小发廊是否停业或限制营业,由各市(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严格限制婚丧嫁娶等人员聚集活动,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等人员聚集型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