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为5.2万农村留守儿童建档

来源:生活报
2018-01-11 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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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省民政厅联合32个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困境儿童的家庭经济困难、自身病残困难、监护缺失困难等需要,围绕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等,着力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救助、安置及预防性关爱保护等工作。

我省贯彻落实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建立了由32家成员单位组成的“黑龙江省儿童保障服务和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全部纳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同时,全省广泛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爱心快乐行帮扶智障儿童”等,惠及4500余名儿童。

2017年12月份,全省排查出5.2万农村留守儿童,均设立档案,明确监护责任。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儿童的无人监护和监护不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问题,对446名失职父母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多种措施落实了5781名儿童的监护责任,监护率达到100%;为无户籍儿童登记户口351人,达到97%;健康儿童失学辍学复学率达到100%。

目前,黑龙江省儿童福利院建设已达到市级全覆盖,并推进以市级儿童福利院为依托建立市(地)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以县级儿童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县级儿童福利服务中心、依托村(居)委会建立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站(社区“儿童之家”)的儿童工作体系网络化建设,每个社区都有儿童工作督导员,4213个社区建立“儿童之家”。

[责任编辑:李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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