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保障低收入群体不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

作者:徐卫 来源:大庆网
2017-08-08 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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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8月8日讯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大庆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调整启动和中止条件,明确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和办法,切实保障大庆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2014年12月,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大庆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在大庆市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明确了保障对象、联动机制启动和终止条件、补贴发放办法等内容,为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制度支撑。由于2014年12月以来,大庆市CPI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没有达到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因此联动机制并未启动。

为了更好地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充分调研、精细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大庆市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一是明确了保障对象,在原有保障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特困人员”一项。即,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城乡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二是调整了启动和中止条件,当大庆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大庆市CPI单月同比涨幅回落至3.5%以下,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回落至6%以下,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方可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另外,还明确了补贴启动及中止程序、补贴标准计算方法、补贴资金保障、补贴发放时限、补贴发放渠道等具体事项。

“经济遇冷不冷民心,财政再难不难百姓”。联动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重视民生的工作理念,丰富了大庆市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了大庆市社会保障综合能力,使大庆市向“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迈出了更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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