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26日讯 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哈市加快树立品牌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整体竞争力,日前,哈尔滨市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解读,要紧紧围绕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这“三大质量”,从6个方面、开展18项具体工作,确保到2019年进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列。
《方案》提出,要以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这“三大质量”为核心,有效开展四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制定规划,建立机制,围绕实际,开展特色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引导行业、企业发展壮大。二是抓好计量基础保障。建立满足哈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标准体系和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检测项目不少于100项,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三是大力开展品牌创建。完善品牌培育制度,推动企业创建省、市名牌,驰、著名商标和省、市“老字号”,培育中华“老字号”。四是建立和完善城市认证认可体系。鼓励企业自愿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等,拥有各类认证证书数量居同等城市前列,认证获证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认证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另外,提升“三大质量”,需要形成合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应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应稳定在96%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应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应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应达到75%以上。预计到2019年初,达到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清晰,质量文化特色鲜明,质量基础保障有力,质量工作组织坚强,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大幅上升,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总体目标。
据悉,“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于2012年开始,截至去年年底,已经分3批命名22个城市(区),其中有成都、南京等5个副省级市。今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哈市开展创建活动,预计2019年1月,将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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