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脚板+网络”实现社区警务“耳聪目明” 盐城筑起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压舱石”

作者:王柱军 杨权 张天鹏 来源:扬子晚报网
2017-07-17 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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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4日讯 (通讯员 王柱军 杨权 张天鹏 记者 范木晓子)“人是社会治理的核心,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派出所、社区民警是公安机关接触群众的最前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必须首先从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抓起,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夯实防控体系建设的根基。”7月13日,盐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巧全在江苏省盐城市县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如是说。

近年来,盐城警方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和谐”总体目标,着力在“强基层、打基础、利全局、管长远”上下功夫,持续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做细、做精、做强基础防控,不断改进提升治安管理工作能力,全力固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压舱石”。

固本强基,打造专职化队伍——

“专职+专业”实现社区警务“精耕细作”

要做好社区警务工作,充足的警力,尤其是能够下沉到社区的基层警力,是必要的保障。如何把更多的警力推向社区乡村、街头巷尾,零距离服务群众?盐城警方的回答是:全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扎得深的专职化社区民警队伍。

盐城警方坚持“契合对应、因地制宜”原则,综合考虑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庄的地域面积、实有人口、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等情况,科学合理划分警务区,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在派出所组建社区警务专业队,根据警区类型、规模和治安状况,按照“1+N”标准配备专职社区民警和辅警。去年新分配的115名警校毕业生全部充实到社区民警队伍,并从机关遴选15名优秀年轻骨干下派基层派出所担任分管社区副所长,有力增强了社区警务专业队力量。目前,全市共有警务区899个、社区民警933名,分别新增37个、95名。

同时,全面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严格执行专职社区民警在同一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的最低年限要求,确保集中精力做好工作;大力推进社区民警进社区(村)党委班子工作,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专门制定社区警务工作规范,从制度层面指导督促社区民警沉入社区开展工作,明晰派出所、社区民警及警种专业队工作内容和职责边界,帮助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松绑减负,指导做精做实社区警务工作。明确规定不得将社区民警“挪作他用”,城市(县城)、城郊和农村中心派出所社区民警每周下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0小时,农村派出所社区民警每周下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

社区警务的职责边界和工作标准是什么?社区民警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一直困扰着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盐城市公安局将实有人口管理、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开展群众工作作为社区警务的主要职责,修订完善《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分类制定社区警务工作职责边界和工作标准,为基层提供工作指引。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还常态化开展优秀社区民警、优秀派出所长评选,并对通过基础工作提线破案的社区民警实行一事一奖、同功同奖。阜宁县公安局专门出台了《全县社区警务工作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和《社区辅警岗位考核管理规定》,设立100万元社区警务工作专项奖励资金,对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社区辅警进行考核奖励。大丰区公安局先后有5名社区民警被聘为“随岗培训警师”,17名社区民警因提线破案立功受奖。

“推行社区警务改革以来,我们目标更明,职责更清,工作更有重点了,可以心无旁骛地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社情、舆情,社区警务有条不紊。”阜宁县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林海社区民警姬兴荣说,“现在,社区的案件、事件、事故变少了,社区群众对我更信任,与群众的关系更融洽。新出台的一系列激励措施,也彻底消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工作有奔头、有盼头,我们信心更大、激情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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