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金秋助学"活动救助3.6万寒门学子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21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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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黑龙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分别制定了《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助学范围、助学方式和助学标准,计划筹资4500万到5000万元,救助困难家庭学生约3.6万人。 这是记者在2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金秋助学”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黑龙江省总工会将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子女纳入救助范围

今年,全省工会组织预计筹集助学资金3500万元左右,将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就学子女2.5万左右人(次)。由重点救助当年考入大学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扩展到大学、大专、中专、初高中和小学阶段入学、就读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同时,将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下岗失业造成上学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也纳入救助范围。

今年,省总工会将从工会经费中增拨1000万元专项助学资金,并视情况逐年增加。其中,15%用于各市(地)、县(市)工会日常即时救助遇到特殊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同时,动员爱心企业、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单位)和有条件的工会会员自愿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助学资金量。

在助学方式上,在集中救助同时,加强日常对下岗失业和遭遇突发事件、大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的即时性救助。明确资助标准,省总助学资金资助的基本标准为:对考入或就读大学、大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5000元;对就读高中、中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1500元;对就读小学、初中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600元。各市(地)、产业工会和县(市)总工会参照此标准,自行确定助学标准。

团省委救助5000名贫困学生保证精准救助

团省委今年捐助对象拓展到全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初中、高中、中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高校在校学生,受益学生数量从往年的2000余名增加到今年的5000名,筹款总额也从往年的700余万提升到1000万。团省委、省青基会明确要求各县级团组织对全部拟资助学生严格履行统计申报、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受助查重、核实公示的工作程序,保证助学对象的选定无偏差、无遗漏、无造假。

黑龙江省妇联资助6000名女童上学

省妇联重点关注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单亲母亲家庭、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家庭、因病致贫中上学困难的女生。结对帮扶:小学生500元/年,初中生800元/年,高中生1000元/年,大学生3000元/年。捐建春蕾班:小学6万/个、初中9万/个、高中12万/个。

目前,已携手博能集团开展“哈弗圆梦行动”,利用100万元资金资助100名以上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每名大学生资助学费2000-10000元;携手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实施“金种子计划”,利用30万元资金资助女高中生300名,每名学生1000元;携手龙广开展“接力爱、向暖而行万人徒步”等公益活动,募集资金21万元,资助30名小学生直到高中毕业;募集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资金120万元,资助中小学生2000名;争取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援助项目资金40.8万元,资助春蕾女童470名;各市(地)妇联募集助学资金200万元以上,惠及3000余名“春蕾女童”。

据统计,2016年底,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7.82%,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1.76%,文盲半文盲的7.12 %。当前,全省精准脱贫攻坚正在扎实推进,据初步统计,我省贫困人口中,有学生16.8万人(其中学前21125;小学77195;初中35422;高中15811;中职1178;高职1442;大专及以上15821)。开展助学活动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顺利完成学业,不因贫失学、辍学,也能保证学生家庭不因学致贫、返贫。(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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