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招"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加快法治大庆建设

作者:赵龙 来源:大庆网
2017-05-16 08: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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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5月16日讯 日前,记者从大庆市司法局获悉,大庆市近日印发了《大庆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此提高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断加快法治大庆建设步伐。

据了解,《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旨在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党员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对全社会厉行法治良好氛围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

《办法》规定,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为适用对象: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办法》要求,大庆市国家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突出学习宪法;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本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如何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使其学以致用?《办法》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突出抓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具体是用好“十招”:

——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每年至少1次。

——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年度学法不少于40(包含考试培训6学时)学时。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举办全区域(系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加强法治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晋职培训以及其他主体班的必训内容,课时不低于总学时的1/12,各培训院校1个月以上的培训班要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2天。

——坚持依法决策。确保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建立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设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等。

——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

——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旁听庭审制度。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

——完善学法考试制度。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干部和公务员考核管理内容,与当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系统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精神文明创建和法治县区创建内容,相应增加考核的分值权重。

——建立学法登记通报制度。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登记、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将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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