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调整

作者:赵阿宝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2017-04-28 14: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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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28日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对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进一步加以清理规范,自2017年5月1日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据悉,涉及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调整的有三项:停征公安部门收取的犬类登记注册费;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30%;各级人防部门收取的人防工程使用费转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后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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